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 发布日期:2023-05-30 】

依据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总则,现制定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标准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学籍注册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3.档案在开学三个月内转到研究生部;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无处分记录;

6.完成学年内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容;

7.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8.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参评范围

符合基本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等级、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为:8000、4000、2000元/生/年。

四、奖励比例

符合学业奖学金发放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部提供)人数为基数(不足一人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数)

1.一等奖学金人数=基数*30%

2.二等奖学金人数=基数*40%

3.三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基数-一等奖学金人数-二等奖学金人数

五.具体评选细则

(一)研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按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奖励等级,总成绩由课程成绩、出勤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构成。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课程成绩×80% + 出勤×10% + 综合评价×10%

1.课程成绩

以研一期间所有课程成绩为基准,除以课程门数,折算成百分制。

2.学生出勤

出勤成绩每学年为100分,乘以百分比计算。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一次扣20分,事前提交导师签字的事假请假条,每次扣5分,有医院诊断书的病假缺席不扣分。每学年品德行为成绩扣至零分为止。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3.综合业绩

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文章发表以现刊为准。学生与导师合作发表文章的,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学生为第一作者(本年度业绩且业绩不重复使用。凡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业奖学金答辩,对其业绩成果进行认定,答辩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1)省级普通期刊,每篇加5分。属于CPCI-SSH、EI(国外会议)收录的文章,每篇加10分、EI(国内会议)收录的文章每篇加3分;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15分、书评12分、作品10分;发表于CSSCI扩展版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0分、书评加18分、作品加15分;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EI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30分、书评加25分、作品加20分;的文章。(以上学术文章需经学校认证)

(2)通过英语六级加10分、四级加5分。

(3)参加国家级赛事(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4)参研科研项目及教改项目(参研不按排序加分),国家级参研加15分、省部级参研加10分、厅局级加5分。

(5)参编专著与教材(参编不按排序加分)各加5分。

(6)授权发明专利加1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加2分。

(7)读研期间,获省级奖励一次加5分,校级奖励一次加2分。(研究生部提供为准)

(8)参加全国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进行英文报告,加5分。

(9)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进行中文报告,加4分。

(10)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3分。

(11)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2分。

(12)全院研究生论坛,每个班级3年累计评比1次,一等奖占总人数的10%,加4分;二等奖占20%,加3分‘三等奖占20%,加2分。(待全体学生完成个人论坛后,统一评比)

(二)研二年级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按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奖励等级,总成绩由开题成绩、出勤成绩和综合业绩成果加分构成。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开题成绩×50% + 出勤成绩×20% + 综合业绩×30%

1.开题成绩

以开题专家组评定成绩为标准,取平均数值,折算成百分制。

2.学生出勤

出勤以学院考核为基准(以正常授课时间为准),每学年为100分,乘以百分比计算。无故缺席考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无出勤成绩。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一次扣20分,事前提交导师签字的事假请假条,每次扣5分,有医院诊断书的病假缺席不扣分。每学年出勤成绩扣至零分为止。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3.综合业绩

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文章发表以现刊为准。学生与导师合作发表文章的,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学生为第一作者(本年度业绩且业绩不重复使用。凡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业奖学金答辩,对其业绩成果进行认定,答辩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1)省级普通期刊,每篇加5分。属于CPCI-SSH、EI(国外会议)收录的文章,每篇加10分;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15分、书评12分、作品10分;发表于CSSCI扩展版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0分、书评加18分、作品加15分;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EI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30分、书评加25分、作品加20分;的文章。(以上学术文章需经学校认证)

(2)通过英语六级加10分、四级加5分。

(3)参加国家级赛事(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4)参研科研项目及教改项目(参研不按排序加分),国家级参研加15分、省部级参研加10分、厅局级加5分。

(5)参编专著与教材(参编不按排序加分)各加5分。

(6)授权发明专利加1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加2分。

(7)读研期间,获省级奖励一次加5分,校级奖励一次加2分。(研究生部提供为准)

(8)参加全国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进行英文报告,加5分。

(9)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进行中文报告,加4分。

(10)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3分。

(11)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2分。

(12)全院研究生论坛,每个班级3年累计评比1次,一等奖占总人数的10%,加4分;二等奖占20%,加3分‘三等奖占20%,加2分。(待全体学生完成个人论坛后,统一评比)

(三)研三年级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按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奖励等级,总成绩由中期成绩、出勤成绩和综合业绩成绩加分构成。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中期成绩×30% + 论文答辩成绩×30% + 出勤成绩×10% + 综合业绩×30%

1.中期成绩

以中期专家组评定成绩为标准,取平均数值,折算成百分制。

2.论文答辩成绩

以论文答辩专家组评定成绩为标准,取平均数值,折算成百分制。

3.出勤成绩

出勤以学院考核为基准(以正常授课时间为准),每学年为100分,乘以百分比计算。无故缺席考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无出勤成绩。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一次扣20分,事前提交导师签字的事假请假条,每次扣5分,有医院诊断书的病假缺席不扣分。每学年出勤成绩扣至零分为止。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出勤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综合业绩

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文章发表以现刊为准。学生与导师合作发表文章的,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学生为第一作者(本年度业绩且业绩不重复使用。凡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业奖学金答辩,对其业绩成果进行认定,答辩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1)省级普通期刊,每篇加5分。属于CPCI-SSH、EI(国外会议)收录的文章,每篇加10分;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15分、书评12分、作品10分;发表于CSSCI扩展版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0分、书评加18分、作品加15分;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EI期刊的文章,每篇论文加30分、书评加25分、作品加20分;的文章。(以上学术文章需经学校认证)

(2)通过英语六级加10分、四级加5分。

(3)参加国家级赛事(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4)参研科研项目及教改项目(参研不按排序加分),国家级参研加15分、省部级参研加10分、厅局级加5分。

(5)参编专著与教材(参编不按排序加分)各加5分。

(6)授权发明专利加1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加2分。

(7)读研期间,获省级奖励一次加5分,校级奖励一次加2分。(研究生部提供为准)

(8)参加全国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进行英文报告,加5分。

(9)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进行中文报告,加4分。

(10)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3分。

(11)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加2分。

(12)全院研究生论坛,每个班级3年累计评比1次,一等奖占总人数的10%,加4分;二等奖占20%,加3分‘三等奖占20%,加2分。(待全体学生完成个人论坛后,统一评比)

六、评定流程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学院院长任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涵盖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数据上报等工作。

2.每学年结束后,研究生部将上学年学业奖金学奖励额度通知到各学院。毕业年级的学业奖金学奖励额度在毕业答辩结束后通知到各学院。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后再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各学院评审分委员会要及时答复。

4.获得学业奖金学的研究生不影响参与其他外设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5.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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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